注册消防工程师知识点:燃烧基础知识
1.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源。当燃烧发 生时,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有一个条件不具备,那么燃烧就不会发生。但要导致燃烧的发生,不仅需要满足三要素条件,而且需要三者达到一定量的要求,并且存在 相互作用的过程。燃烧的充分条件可进一步表述为: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可燃物;具备足够数量或 浓度的助燃物;具备足够能量的引火源;上述三者相互作用。研究表明,大部分燃烧的发生和发展除了具备上述三个必要条件外,其燃烧过程中还存在未受 抑制的自由基作中间体。因此,完整地论述,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 助燃物和引火源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2.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燃烧可分为着火和爆炸。可燃物的着火方 式一般分为点燃(或称强迫着火)和自燃。
3.气体燃烧方式有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4.液体燃烧方式有闪燃、沸溢和喷溅。
5.固体燃烧方式有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
6.蒸发燃烧(气态燃烧) 硫、磷、钾、钠、蜡烛、松香、沥青等可燃固体。表面燃烧:木炭、焦炭、铁、铜;分解燃烧:可燃固体,如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等。熏烟燃烧(阴燃):只冒烟,无火焰。
7.分为:完全燃烧产物、不完全燃烧产物。
(1)完全燃烧产物:CO2、H2O、SO2。
(2)不完全燃烧产物:CO、NH3、醇类、醛类、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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