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考点汇总:
 

1.按建筑高度分类
(1)单层、多层建筑。27m 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或已超过 24m,但为单层)
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2)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非单层建筑。我国
称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2.建筑构件按其燃烧性能分为三类,即不燃性、难燃性和可燃性。
(1)不燃性。用不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不燃性构件。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
石膏板等。
(2)难燃性。凡用难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性材料做保护层的
构件统称为难燃性构件。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
(3)可燃性。凡用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可燃性构件。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
塑料等。
3.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4.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要求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工业建筑耐火等级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1)厂房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m2 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m2 的单层丙类厂房(指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指有火花、赤热表现、明火的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5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 4t/h 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厂房耐火等级记忆窍门三步法】:
①区分二级与三级:高层厂房,甲乙类,贵重设备类为二级;丙丁戊为三级。
②三级变二级:丙类液体厂房,丁类的动火作业厂房。升级为二级。
③二级变三级:300m2 单甲乙,(500m2 单丙,1000m2 单丁)——针对上一条②而言。注:单
层丙丁戊类可以为四级。

(2)仓库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
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8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仓库耐火等级记忆窍门三步法】:
①区分二级与三级:高层,高架仓库,甲乙类为二级;丙丁戊为三级。
②三级变二级:丙类多层可燃液体仓库。
③二级变三级:单层乙类仓库。注:单层丙丁戊类可以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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