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记忆口诀:1高公,2高公32,33住宅,4上3千,10下3千

二、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三、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的丁、戊类厂房。

记忆口诀:大于32,不大于2、50

四、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五、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8 条和第 6.4.3 条的规定。

3、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 5.5.27 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记忆口诀:仓库冷库和筒仓,首层30留(6)外墙,送风口处有门窗,乙级门外无卷帘

六、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七、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记忆口诀:井上二甲,井底二十

八、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每层停靠;

2 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 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4 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5 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 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记忆口诀:每层电话和按钮,防水不燃八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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