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考点: 燃烧的条件

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是可燃的、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且其浓度处于一定的范围、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引火源。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考点: 爆炸极限

是评定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依据,爆炸范围越大,下限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考点3 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

(1)粉尘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如:燃烧热的高低、氧化速度的快慢、带电的难易度、含挥发物的多少、颗粒的尺寸。

(2)粉尘浓度。可燃粉尘必须在其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才能发生爆炸。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考点

(3)环境条件。环境中的水分会削弱粉尘的爆炸性能。水分含量越高,作用越强。环境的温度和压力升高时,粉尘爆炸的危害性也相应増加。

(4)可燃气体和惰性气体的含量。

(5)引火源强度或点火方式。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考点 初始压力的影响

可燃混合气体初始压力增加,爆炸范围增大,爆炸危险性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干燥的一氧化碳和空气的混合气体,压力上升,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考点5 惰性气体的影响

可燃混合气体中加入惰性气体,会使爆炸极限范围变窄,一般上限降低,下限变化比较复杂。当加入的惰性气体超过一定量以后,任何比例的混合气体均不能发生爆炸。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考点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考点 易燃气体的分级

(1)Ⅰ级:爆炸下限< 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 12%。

(2)Ⅱ级:10% ≤爆炸下限< 13%,且爆炸极限范围< 12%。

实际应用中,将爆炸下限< 10% 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 10% 的气体(氨、一氧化碳)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考点2 易燃液体分级

(1)Ⅰ级。初沸点≤ 35℃。

(2)Ⅱ级。闪点< 23℃,初沸点>35℃。

(3)Ⅲ级。23℃≤闪点< 60℃,初沸点>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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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点< 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闪点≥ 28℃且< 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 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质。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考点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遇水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释放出的热量能把反应产生的可燃气体加热到自燃点,不经

点火也会着火燃烧,如金属钠、碳化钙等;

(2)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但释放出的热量较少,不足以把反应产生的可燃气体加热至自燃点,

但当可燃气体一旦接触火源也会立即着火燃烧,如氢化钙、保险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