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蓄电池持续工作时间系统应急启动后由备用电源——蓄电池电源供电,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4. 城市交通隧道:(1)一、二类隧道不应小于1.5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2.0h。(2)三、四类隧道不应小于1.0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1.5h。
2.地面水平最低照度
3.消防应急灯具转换时间
1. 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2. 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3.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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